4月6日,有网友反映,江苏常州天宁区一家小吃店挂有“加工胎盘”字样,4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天宁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涉事店铺已停业一段时间,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牵头调查此事。
该小吃店位于江苏常州市天宁区一家医院附近,店铺招牌上写有“加工胎盘”字样。4月8日,记者拨打该店电话,无人接听。据扬子晚报报道,涉事商家表示,胎盘加工是制成胶囊,没有胎盘的客人收费800元,自带胎盘的话300元,胎盘都是从(医院)产妇手里弄来的。
据了解,胎盘曾被用作中药,药名为“紫河车”,不过在2015年版的《中国药典》中,紫河车已经被除名。8日,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涉事店铺已停业一段时间,目前由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牵头开展调查。
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他们也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通常而言,胎盘的处置医院会和产妇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产妇可选择自行处置或委托医院处置;如果产妇放弃胎盘,医院会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多家医院官方账号也曾发布科普文章,产妇分娩后的胎盘,产妇可以选择自己保留、放弃或者委托医院进行处置,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表示,买卖胎盘被法律所禁止,如果报道提到的“没有胎盘的客人收费800元”属实,那么该小吃店销售胎盘,属于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
“加工胎盘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看店方的加工模式是否被认定为变相买卖胎盘。”朱雪律师介绍,法律规定产妇有权自行处理胎盘,能否委托第三方加工并未有明确规定,如果加工模式完全不涉及胎盘买卖,只要加工本身符合法律规定,就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对该小吃店进行处罚。但如果胎盘携带病原体,加工过程中未消毒到位产生安全问题,商家可能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原标题:《常州多部门调查“小吃店加工胎盘”事件,卫健委:产妇有权自行处置胎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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