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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业行家
果然又是这家!消停多时后,黑龙江证监局2025年的”1号罚单“,剑指行家颇为熟悉的“容维数据”,四次欺骗监管的违法事实。
又见罚单
清明节前夕,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页面,公开点名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简称:容维数据)。这份编号为〔2025〕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自自2024年9月以来的首次更新。
说起容维数据,行家那就不困了。
从2018年至今,单是黑龙江证监局,对这家投资咨询机构至少有11次处罚,涉及无证执业,承诺收益,虚假宣传,业务留痕等违规事项。而当行家根据公开罚单,对容维数据进行点评时,还曾连续收到了多达32则投诉,无一例外,全部被驳回。
而本次的违规事项,又是什么情况?
四次造假
话说,2023年11月29日、2024年3月14日,黑龙江证监局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分别要求容维数据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然而,容维数据四次上报的《情况说明》,虽然白纸黑字的写着”经过公司认真核查“,竟然都存在虚假陈述。
根据监管函,行家梳理了容维数据与监管“斗智斗勇”的细节。
第一次(2023.12.1):全盘否认。
容维数据声明黄某琴、刘某、楚某均非公司员工,试图彻底撇清关系。
然而,后续证据显示,黄某琴、刘某均在安徽分公司任职,且刘某与楚某为同一人。至于是否涉及身份造假,伪造证件等情况,未见更多披露。
第二次(2024.2.26):大事化小。
容维数据承认黄某琴、刘某为已注销的安徽分公司前员工,但隐瞒真实入职时间,声称2020年入职。经调查,黄某琴不晚于2018年10月入职,刘某不晚于2018年3月入职。
这一”修订时间线”的“小动作“,似乎有着隐藏的动机——通过“注销分公司”和“集体离职”,试图掩盖更早的劳动关系,规避合规责任。
第三次(2024.3.21):冒用身份。
容维数据第三次递交的《情况说明》,将叶某生列为上海分公司员工,然而,其证券从业资格信息却纯属伪造——冒用了凌某云的证书编号。啼笑皆非的背后,可能涉及“挂靠资质”,借用甚至盗用他人资格证,以应对监管审查,暴露业务合规性漏洞。
第四次(2024.3.29):消灭证据。
仅过了8天,容维数据提交了第四份《情况说明》,依然”言之凿凿“的称黄某琴、刘某入职时间为2020年。为了应对监管问询,容维数据还上演了“火龙烧仓”,称入职材料因搬家没有找到。
值得庆幸的是,监管进行了深入调查,取得工资发放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看破了容维数据的“虚假陈述”。面对铁证如山,容维数据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这是认了?
说来也是心塞。作为持牌机构,本应恪守“合规、诚信”的行业底线,却在员工身份、资质等基础信息上造假,暴露了其内部治理的混乱与价值观的扭曲。
试想,一个连员工基本信息都敢造假的企业,又如何能让客户相信其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真实可靠?
中等罚款
再看“量刑”,也有一番说道。
黑龙江证监局的处罚依据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
要知道,这一暂行办法自1998年4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27年之久。
行家翻了翻这份颇有历史的文件,其中载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
黑龙江证监局本次对容维数据处以3万元罚款——平均每次造假罚款7500RMB。
老牌机构
成立于1997年,容维数据是最早取得投资咨询资质的机构之一,并且曾经与部分券商有过合作。
然而,近年来,这家老牌机构频繁出现在监管处罚名单中,违规手法也从最初的“无证执业”“承诺收益”,逐渐演变为“虚假陈述”“对抗调查”等更恶劣行为。
不得不提到的,是容维数据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宝华。股权穿透显示,其直接持股比例为64.53%,再加上由其控股的哈尔滨蓝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蓝度投资),合计实控比例66.76%。工商信息显示,其目前兼任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分公司负责人。
同时,他还是中证协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只是不知道这一身份,是否是”有恃无恐“的底气。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