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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迎来新进展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东方园林证券虚假陈述案,部分案件已经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损失测算报告,后续案件进展将进一步加快。(刘鹏律师专栏)
符合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条件,还可以参与索赔挽回损失。建议适格投资者尽早参与,早日拿回损失。(东方园林维权入口)
经历重整之后的东方园林,也逐渐步入正轨。前段时间,公司控股股东正式由北京朝汇鑫变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国资入主,也将有利于公司向好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二、财报造假已被严惩
据该公司的公告,其主要违法事实为2018年6月,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某全域旅游PPP项目。2019年12月,公司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事项导致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通过公告提示风险,已尽提醒义务。如投资者仍然持续购入股票,一旦强制退市成为事实,投资者可能会遭遇巨大损失。在违规行为揭露之后仍然购买的也将无法向公司维权。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维权)、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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